香港稅務 | 聽說,香港稅局又發福利啦2019年12月

來源:杉和集團作者:海外公司注冊發布時間:2019-12-01 16:01:32

【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】

香港公司注冊,繳付費用減少HKD2,000

香港公司年審,繳付費用減少HKD2,000

寬免商業登記費的執行細則

①經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(“一站式登記”)成立的本地公司,如成立法團的遞呈是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(“寬免期”)提出,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第5A(1)(a) 條須繳付的費用可減少2,000元。至于其他個案,在寬免期開始生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須繳付的費用,可分别減少2,000元及73元。

②商戶仍須繳付破産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費。

③就每張登記證須繳付的金額,請參閱商業登記費及征費收費表。

财政司司長建議寬免商業登記費,由2019年4月1日起爲期一年。政府會盡早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法例修訂建議,以落實這措施。

問:我是否須要就寬免期間繳交破産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費?

答:是。商戶仍須繳付破産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費。

問:我持有的是有效期爲三年的商業登記證,生效日期在2019年4月1日前及屆滿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或以後,還可以受惠于有關寬免商業登記費嗎?

答:可以。持有三年證而其生效日期在2019年4月1日前及屆滿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或以後的業務或分行符合特許退還已繳付的登記費。

問:我的業務剛在2019年2月中收到商業登記證續證及繳款通知書(一年證),并須在2019年4月繳付商業登記費及破産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費,我是否仍須如期繳付有關費用?我如何受惠于有關寬免商業登記費建議?

答:①是。你仍須如期繳付所征收的商業登記費及征費。

②當業務在2020年2月收到新的商業登記證續證及繳款通知書時,商業登記費将獲得寬免,你屆時隻須繳付征費(一年證征費HKD250)。

商業登記費及征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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